<<期貨投機寶典>>期貨經典
第三十七篇:面對虧損處之泰然
不論投資人或經紀人,做期貨都要具備一個最基本的心態:接受失敗,面對虧損處之泰然。
我們所處的世界可以說矛盾無處不在:冷與熱、正與負、長與短、貧與富、美與丑、真與假、善與惡、生與死、愛與恨……正如西諺所說:你喜歡陽光,亦要接受陽光背后的陰影。
做期貨,漲和跌是走勢矛盾的兩面,賺和虧是買賣矛盾的兩面,兩者是對立地統一。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賺,但總不會每個人都賺;每個人都不愿吃虧,但事實上總會有人吃虧。你賺了十萬,意味著另有其人虧十萬;你虧了一百萬,即是說對手賺了一百萬。你歡喜時有人愁,你焦憂時有人樂。根本上虧損是買賣的一部分,毋須錯愕震驚,應以平常心對待。
賺與虧是市場走勢客觀升降的結果,并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也不會因我們心急如焚可以令虧損消失的話,我們不妨去“急”;如果我們怨天尤人能導致虧損消失的話,我們盡管去“怨”。既然“急”、“怨”于是無補,徒亂陣腳,何不面對現實,坦然接受。
期貨交易充滿刺激性。所謂刺激,表現在走勢上是可以大起,也可以大落;反映在結算上是有可能大賺,也有可能大賠。參與買賣之前,本身就應該預見到兩種結果,對有一半機會虧損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要正確對待虧損,首先要認清:人們往往會“百密一疏”。自己若犯錯誤,必須勇于面對失敗的事實。經紀人不要背包賺的包袱。專家也不可能次次看得那么準。看錯了有虧損是天經地義的。沒有什么“面子過不去”的問題。
要正確對待虧損,其次就是嚴格貫徹“虧得起多少做多少”的原則,不要挪用主要事業的本錢,不要動用生活費用,而是以一部分閑錢來投資,虧了亦無礙大局、無傷大雅。這樣就不會有“輸不起”、“輸不得”的心理壓力了。
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在《六次危機》一書說過:“往往失敗較之勝利更能給我帶來較大的教益。我所翼求的僅僅是:在我一生中,勝利比失敗多一次就夠了!”參與期貨買賣的人士,是否可以從這段話中得到某些啟示呢?
*面對虧損應處之泰然,因為賺、賠都是買賣中必然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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