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盤手的行價!
期貨行業的一些知名操盤手依靠自身的本領,與經紀公司和理財公司合作,即承擔一定的風險也獲得相應的回報,他們也成為投資公司轉嫁風險的一條出路。
目前看,已基本形成了未成文的行規,一般講,操盤手可獲得其創造贏利的20%作為回報,同時以信譽和一定的物質保證將所操作的資金風險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超出的虧損,將由操盤手自己承擔。
據傳,一些大腕級的操盤手,要求所承接的資金在數量上不得低于500萬,一些私募基金將小資金進行捆綁后,交給操盤手進行操作,當然,他們之間需要簽定必要的委托協議,目前看,盡管屬于民間協議,其合法程度也有待于考證,但仍有相當的此類合作存在,可見投資者資金增殖的欲望相當旺盛。
在目前的不能明確的政策環境下,操盤手的信譽和投資者的信任是這種合作的基礎,兩相情愿是這種合作成立的前提,理財公司在時時監控操作風險上也想出了很多的措施,大家的目的只有一個:為了財富的增值!